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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易晓风情绪低落时,他不但不会像个娘们儿似的自怨自艾,与之相反,他总是暗自激励自己:晓风!你根本不在乎这些!不过都是些小Case而已!你轻松就可以搞定所有一切的麻烦!
越是遇到困难挫折的时候,他越是喜欢讲上几句冷笑话,甚至是荤段子。
在这个方面,易晓风和叶小楼两个倒是十分相像,他们都是喜欢身处于逆境之中,在危险万分的生死关头,还能够从容不迫地嬉皮笑脸胡说八道。
只不过,这两个人目前还没有彼此发现对方身上存在的这种相似之处。
在前往医院接受治疗之前,在等待警察局长们赶来的那段时间里面,少帅为了给自己励志,不断的向着路小姐瞎开玩笑。
他好奇探究道:“把小刀子小剪子小钳子,伸进肋骨的缝隙之间去作手术,确实是很有难度啊!为啥不可以干脆把肋骨取掉一根呢?这样岂不是更加方便?”
路小姐心中怀着诚恳善良的信仰,虽然明知道对方正在胡扯,她也还是老老实实的按照科学原理解释说道:“拆除一根肋骨并不难,可是,事后想要装回去的话,那可就做不到了啊!肋骨里面也有骨髓和神经的,很容易引发骨髓神经炎症,那可是危险万分,稍有不慎,就会害死人。不到万不得已,医生是不肯轻易拆人骨架子的。”
易晓风不服,他辩驳道:“我曾听说——西方的拳击手,东方的武道家,常常能够在一拳一掌之间,轻易便打折对手好几根肋骨,虽然也算重伤,却也很少致命。拆人两根肋骨,一桩小事情而已,哪有你说的那么可怕?”
路明珠辩他不过,索性啐骂道:“呸呸呸!别再张着一张乌鸦嘴诅咒自己了吧!我就没见过像你这么无事生非的人,你很想被人拆掉几根骨头是吧?”
“是啊!真的很想呢!”少帅的眼神忽然明亮起来,他的脸上露出魂飞天外般的妄想神情,他神秘兮兮地悄声说道:“你们崇拜的那个上帝先生,不是拆掉了亚当先生的一根肋骨,用来创造了一个夏娃小姐吗?”
“据我猜测——上帝先生一定也是一位杰出的外科大夫,当亚当先生不幸躺枪之后,那位伟大的医生先生,他为了手术方便,果断拆掉了一根碍事的肋骨……然后,他把这根没用的骨头随手一扔,扔去喂狗……然后,我就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事情……那只傲慢的狗先生,他会对这根破骨头不屑一顾吗?又或者,狗先生很是钟爱这根香喷喷的好骨头!亲切的狗先生抱着亲爱的小排骨又啃又舔……结果……夏娃小姐就这么诞生在了伊甸园里……对吧?你们的圣经里面确实有过这个记载的吧?”
路小姐当然晓得,易晓风这个促狭小鬼,他正在拿着夏娃开涮呢!按照他脑补出来的这段妄想剧情,可怜的夏娃小姐竟然沦落成了狗都不吃的一根破骨头。
或者说,香喷喷讨人喜欢的夏娃小姐,曾经是一根被狗先生啃过和舔过的好味道新鲜小排骨。
路明珠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她可不敢陪着流氓少帅在这种渎神的话题上面胡说八道。
但是这个恶搞段子着实有点惹人发笑,修女的生活十分清苦严肃,路小姐听过的笑话不多,她的笑点很低,比江湖上闯来荡去阅人无数的那些欢场姑娘们低得多了去了。
在路明珠的身体里面,还流淌着百分之五十嘉绒藏族姑娘的爽朗血液,她的天性就是爱笑爱闹爱唱歌的,路小姐的笑点一戳就中。
她忍不住掩嘴笑道:“易公子!你完全搞错了!我猜你在英国读书的时候,一定没有好好用心,你肯定跟着小伙伴们一道逃学去玩泥巴、掏鸟窝了。”
“啊?是我搞错了吗?”
“是啊!”路小姐耐心解释说道:“上帝抽出了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这句话,完完全全被你给误读了!”
“你望文生义,以为夏娃是从亚当的一根排骨里面创造出来的吧?其实,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正确的解读应该是:上帝以亚当为母版,去除掉他的一根肋骨,就此创造出了夏娃。所以中世纪的医生们曾经为此而展开过一场学术辩论大会,莅会代表曾经热烈争论过:女人的肋骨是不是应该比男人少一根!”
“哦!原来如此!”易晓风脸上露出一副恍然大悟和又长了许多姿势的欣喜表情,他感叹说道:“这些医生们真够蠢的!把男人和女人并排放在一起比比,不就知道了答案吗?这也能搞成学术辩论大会?”
路明珠抿嘴微笑道:“那时候的天主教徒一点都不愚蠢!他们是在假装正经,结果装过了头,所以就显得十分愚蠢。因为那时候的天主教会禁止人体解剖……其实外科医生们都是私下里解剖过不只一个活人或者死人的,大家心里面对于男性女性人体肋骨的数目。个个都清楚得很呢!可是大家谁也不肯承认!私下解剖人体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谁又肯当众承认呢?于是……那场学术辩论大会,就演变成了虚伪的专家们竞相出丑的一场闹剧。”
路明珠是个新派基督徒,由马丁.路德开创的新教派,一直被梵蒂冈视为异端,所以新教基督徒普遍都是很瞧不起旧派天主教徒的。基督徒完全可以毫不避讳地坦然指责天主教徒们曾经干过迫害哥白尼烧烤布鲁诺这一类的丑事。
当路小姐作为一桩笑谈来提及那桩古代轶事时,当她说起古代医生们就排骨数目问题发起的学术研讨大会时,易晓风忽然觉得这个姑娘其实一点都不笨。
之前,少帅一度错看了她。晓风曾经认为这位修女小姐拥有天生的呆萌属性,现在看来,她其实一点也不算笨,她很是懂得伪善假正经的那一套腹黑心机。
路小姐之所以会让人误以为她很傻很笨,那完全是出自于虔诚的信仰。
和这个姑娘相处的时候,可不敢大意失荆州啊!易晓风在心底里警告着自己。
他的脸上却丝毫没有流露出半点戒备的神色,他继续调侃戏说道:“要数清楚肋骨的数目,其实也不需要解剖啊!挨个仔细摸摸看,不就数清楚了吗?当然,得挑选一些特别瘦削骨感的对象才行,体态太过丰满的女子,很可能摸不出来正确的结论。”
路明珠的脸早就已经红了,不过,易晓风一直摆出一副科学探讨的态度一本正经在说话,她倒是没法子严厉呵斥于他,念在他有伤在身,权且容忍他这一回吧。
“别再胡说了!”路明珠不愿意再多说笑,她严肃警告说道:“乱摸和解剖一样,也是被禁止的。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你的肋骨如果被文森特先生取下来的话,那根单独的骨头,肯定不能够变成美女,多半会被狗先生叼了去。而少了一根肋骨的少帅先生,倒是有可能变成易家大小姐呢!”
路小姐天性始终还是活泼泼爱笑爱闹腾的,虽然她已经想要收敛,却又忍不住继续犯贫嘴。
她却没有想到,这一下却正好踩住了易晓风的痛脚!
晓风的性格一向都是很和善的,他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一个腼腆调皮的正太眼镜少年。可是,他有一条底线绝对不容许任何人来踩——他平生最恨有人说他娘娘腔!
易大小姐这句玩笑话,森森地刺痛了少帅内心最最不可碰触的那个敏感点。
他当即就开始生气!这一次,晓风是真的生了很大很大的气!
晓风气乎乎地闭上眼睛,也闭紧薄薄的双唇,他不想再跟明珠小姐说话!
我生气了!我再也不想搭理你!这个态度明明白白地写在晓风的脸上。路明珠就算再是白痴也能够看得出来。
路小姐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身为照料病人的好护士,作为心怀着诚挚善良信仰的好修女,路小姐立刻设法弥补自己的过失,她试图宽慰眼前这个稚气未脱大男孩子。真没想到啊!这个年青的少帅,竟然有着那么一颗敏感易碎的玻璃心!
“哎!我要衷心赞美我们在天上的主!他的用意高深莫测!男人和女人的肋骨数目明明就是一样多的,可是世上偏偏却要流传出来那样的一本圣经。这里面的深意,不是你我可以妄自揣度的。我们应当抛下所有的偏见,全心全意去感悟耶稣基督的精神才对。”
路明珠一时觉得词穷,她原本也不是个伶牙俐齿的人,但是嘉绒姑娘天生都会唱歌,她便开口轻声唱到:“天主!天主!求你垂怜!基督!基督!求你垂怜!”
这是路德派基督徒——音乐之王——德国人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在一七三三年所作的《基督垂怜曲》之中,女高音D大调第二小节。
歌词翻来覆去只有那么一句,旋律却美得让人心醉神迷。
易晓风虽然还在怄气,忽然聆听到仿佛来自于天籁的至美纶音,他的心境顿时便平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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