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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咦,听说有帛书大会?

作者:鸡丁爱马甲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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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到清晨,宝刀总是感到神清气爽!每天每天都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所以一刻都不可以浪费哦。但是刚醒来时,总是懒洋洋不想坐起来,这可怎么办?宝刀自幼有个独门秘技:闭着眼睛滚到地上,扮作小乌龟爬一段路,爬着爬着就可以直立行走啦!老爸对她这桩陋习颇多微词,最后也只能把她**脚截短、在地上铺满席子毯子,叫她滚去!

    今日宝刀两脚一蹬、和身一滚,地上还是这么柔软、空气还是这么好闻,可是——咦咦,为什么有人惨叫呢?

    兼思捂着裤档,脸色铁青,牙缝里挤出三个字:“白、宝、刀!”她晨起一脚竟然准准蹬在她小弟弟上!呜,清晨的、新鲜的、脆弱的小弟弟啊……这是好重的一脚!

    宝刀半闭着眼睛,张开双臂,像一只半死的蜻蜓似的,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好一会儿才扬起睫毛、正式醒来:嗨,你好,朝阳。嗨,你好,草地。哦,原来我睡在野外——转头,咧开好大的笑容:“嗨,你好,朱、兼、思!”

    “我一点都不好。”兼思依然从牙缝里回答她。

    但是宝刀已经踮着脚尖跳开,教他怎么收集树叶上的露珠倒在手心里、像猫一般洗脸,又摘一把野果请他吃早饭:“那个,是不能碰的,很苦。这些,不错哟!”兼思对着这把很可能被各种昆虫爬过、还沾着灰的野果,非常纠结是吃下去肚子比较舒服呢、还是根本不吃下去比较好?他考虑这个重大命题时,宝刀从草丛里捏着七寸拉出一条蛇,高兴道:“哇如果有火,这一筒子肉很好吃哦——”

    “快丢开!”兼思五雷轰顶,“千万不要被它咬到!”

    “咬到没关系啊!”宝刀居然把手指凑到它嘴边,打算试给兼思看,“它无毒也。”

    “丢、开!”兼思离晕倒只有一步之遥。

    “好嘛。”宝刀恋恋不舍把“一筒子肉”丢掉。它赶紧扭动着身体簌簌逃跑了。昨晚兼思向山中深入,已接近白龙寨所在处,宝刀四面看看,认出了回家的路,大踏步领兼思回去,一路用弹弓打下两只麻雀、一只乌鸦。

    “你是女孩子!”兼思实在无法忍受她再这样荼毒生灵,“你能不能善良一点、仁慈一点?”

    “呃……”宝刀手指头压在嘴唇上想了又想,想不通“女孩子”、“善良”、“仁慈”有什么联系、这些词汇又跟食物有什么联系,只好似懂非懂点点头、收起弹弓。

    白龙寨松木的高大栅栏门就在眼前,宝刀兴奋跳过去:“爹!猫叔!四伯伯——”

    白龙寨静静的,什么声音都没有。宝刀进去转了一圈、又转一圈,什么人都没有。一碗喝了一半的水还放在桌上、一只篮子落在门槛边;母鸡慢腾腾在地上走着、咕咕叫;麦秸笼里蟋蟀野心勃勃摩擦着翅膀。什么特别的痕迹都没有,只不过,像谁吹了一口气,呼啦,寨子里的人忽然都失踪了。

    兼思头皮发麻:“我们先离开吧?”

    他实在害怕下一秒钟,“呼啦”~!他跟宝刀也会消失不见。

    宝刀嘴撅得高高的,脸色阴沉得能挤出水来,一言不发,自顾自走路,每一步都踩得很重。她径直走进厨房,抓了一大把盐巴,和在泥里,又将炉灶里半熄的火吹旺,重新添了柴禾。

    兼思忍不住了:“我说,我们——”

    “闭嘴!”两个字从宝刀嘴里蹦出来,像灼热的铁球,不晓得多有气势。兼思像昨晚的野兽一样脖子一缩、肩膀一耸,妥协了。

    不是斗不过她,只是觉得跟她斗会是件很麻烦、很不值得的事情,不如顺着她算数。

    宝刀慢慢把麻雀乌鸦内脏都收拾了、包上盐巴,丢进火里,直至烤熟,熄了火,扒出来,用蒲片包了,起身道:“我们去找爹爹。他练功练到现在,一定饿了。”

    爹爹是不是还在那个地方、是不是还在练功?宝刀其实一点把握都没有。她每一个动作放慢,都在安慰自己:“一切都跟以前一样,很顺,是不是?笨宝刀,你看什么事都没有!”

    然而,她自己都看得到,她的手指在发抖,几乎打不牢蒲草包上的结。

    “你!”兼思大惊小怪叫起来,“你手指流血了!”

    被蒲叶割伤的。奇怪,这么薄薄一片叶子,可以造成这么深的伤口。宝刀心里一动,想起昨天目睹那个青烟般蒙面人挥出的薄薄白白东西,好像有什么重要关系似的。她恍恍惚惚拿起刚刚烤鸟时插在大堆里的铁叉,往手指的伤口上一按,安慰旁边鬼叫的少年:“一烫就不流血了,你看,不怕。”

    “你不会感觉疼的吗?!”兼思按住额头,真的的晕倒。

    “不会啊。”“疼”这种事,她从小不知道是什么。爹说她太厉害了,具有英雄的体质,边说边扮鬼脸,逗得她笑死了。另外,爹也告诉她,不可以让血一直流,不然会死。现在她没心情包扎,烫一下就好了,伤口受烫收缩,就不流血了,虾米问题?

    她把蒲包往怀里一揣,道:“走!”

    那棵树下空空落落,没有人。连尸体都没有。唯一留下的痕迹,是树下那一小块被“勇士勋章”浸润过的地方,早已干了,泥土颜色比周边颜色略深一些,只有老资格的仵作才看得出来。

    宝刀和兼思都不是仵作。

    宝刀只以为自己记错了地方,转身,咚咚要跑开再找,兼思比她耳目灵敏,伸手拉住她。

    “怎么?”宝刀误会了,“啊,你累了。那你歇会儿。找爹爹本来就是我自己的事——”

    兼思拉着她往其他方向跑。

    “哦,你有急事想去办!”宝刀醒悟,“那你去吧!这个带去当干粮。”取出蒲包,踉跄中把泥壳拍开,浓郁得要命的香味弥漫开,“看,泥壳把羽毛都粘下来了,直接吃就可以,至于我呢,别担心,我会找到其他食物——”

    树丛里钻出一队官兵,刀出鞘、箭在弦,都指着他们。

    兼思咬牙。他动作到底慢了。

    官兵们一队、一队上来,很快把他们围了严严实实。终于鼓起勇气搜山的邑守,在重重官兵簇拥下踱出来,眯着眼睛打量着整座山头搜下来的唯“二”收获,挥手:“拿下。”

    兼思伸手,夺过宝刀手里的泥巴烤鸟,恶狠狠咬了一大口。作鬼也作个饱鬼!

    有个小兵丁,才吃上官粮没多久,第一次执行抓人任务。把两个囚犯关进囚车时,他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啊啊!他不是这么没品!连囚犯手里的泥巴烤鸟都要抢!可是闻起来真的好香啊……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没吃早饭!

    并不是说他今天睡了个懒觉,害得吃早饭的时候都没有。事实上,他今天起得特别、特别的早,好不好!

    鸡刚叫,小兵丁就醒来了。不过那时候天还没亮呢!他挣扎了好一会儿,没起得来**,又睡着了。

    天边蒙蒙透出微光,树上的鸟儿此起彼伏全唱起来了,小兵丁一个激灵,跳起来:晚了晚了!

    离衙门点卯的时候还早。今天本来也不是小兵丁当班。他另外有大事!

    今天哦,是“帛书大会”的日子。安城鱼米之乡,出的丝帛特别的好!这个年头呢,所谓的纸,质量不太好,不够白净、杂质很多、还容易破损。一般的墨字,写在纸上也就算了。特别好的书,可是要写在丝帛上传世的!

    所以呢,各地的书商,都会到安城选购“书帛”。渐渐的,约定俗成,每年这个日子,安城会有个“帛书大会”,地点正好在桑邑。安城其他七大邑的帛商,会把他们的商品运到桑邑,参加大会展销。而书商们也会在这个碰头会上,交流本年度的书品信息,并为明年的新品提前作造势宣传。

    小兵丁有个堂哥,写了一本挺好看的书——“好看”这两个字其实因人而异。用在这里呢,意思是,堂哥他爹、小兵丁的伯伯,瞪起眼睛来责备:“你再写这种污辞秽语,我打断你的腿!”可是小兵丁觉得真好看!好看得不得了!几天看不到堂哥的新章,他躺在**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堂哥偏偏住在另一个邑里,路途遥远,小兵丁就总是几天几天的看不到他的新章。为了能睡个好觉,小兵丁不得不托一位顶顶好心的阿姑,及时帮堂哥的新章誊抄好、让邑间运货马车带给他。为了这,小兵丁把他自幼积攒的零花钱、还有在衙门新领的薪水,全花进去了。因为堂哥的书,抄在纸上。纸的质量虽然没帛好,也还是挺贵。要长年抄写,费用也不小。而抄写的人工费就更贵了!别的少年沽酒喝、买香油鲜花送小姑娘时,小兵丁只好躲得远远的。可是,为了看上堂哥的新章,小兵丁觉得,这笔开销,花得值!

    上个月,堂哥这本书终于告一段落!小兵丁一想,帛书大会上,会有好多书商。把堂哥的书给书商看看,他们都是专业人士,一定很懂行,把堂哥的书批量发行起来,够多么好呢?堂哥赚了润笔之资,小兵丁的伯伯不会再骂他了。堂哥荣耀,小兵丁也面上有光!

    这么着,小兵丁在衙门申请,调了一下班次,把帛书大会这一天的班头错开。他要带着堂哥的书,到帛书大会上推销给书商!

    为了让书商重视自己的话,小兵丁昨晚特意洗了个头,今天早上好好的梳一个成熟稳重的发髻,戴上从小摊花了整整十文钱新买的文士头巾,穿了一件最贵、最大人气的袍子,对镜看看,脸还是孩子气,也没办法了!他把堂哥的书稿重新检查一遍。前后经历了整整两年零八个月,这些纸张有的新、有的旧,有的已经被翻得磨损了,连大小都不一致、字迹更别说了。可是小兵丁保管得很小心,没有一个字毁坏,页码也全对。

    他把这些书稿小小心地包在干干净净蓝印花布里,揣在怀中出门。

    门外一个人跑来,跟他撞个满怀。一千零五十九页书稿,两年零八个月都保管得好好的,一下子全被撞撒在地上,沾了地上的灰泥!

    小兵丁一下子就傻了:“我的书……”

    “书什么书!”来人抓着他就跑,“老爷说了,紧急任务!点名呢!快走!点了没见你,一顿板子捶烂你的屁股!”

    小兵丁挣扎着,把书页重新拣起来:“今天不是我的班!”

    “班什么班!捉拿逃犯!十万火急的公务!全班出马!!误了事,拿你充军!”那人脚不沾地把他拖走。

    “好歹让我换身衣裳!”小兵丁跳脚,把书页乱七八糟先抱回房间,本来想放在桌上,觉得不妥,又放到了**上。耳边催促声像滚雷似的炸。小兵丁昏头昏脑把昂贵的长袍脱下来,换个短打,胳臂已经被拽住了,人横着被拖走,这节奏不禁叫他内牛满面。

    把宝刀、兼思关进牢车里,风吹烤鸟香,勾动他的饥火。他才想起来,他也没来得及吃早饭。

    低头抚摩一下咕咕叫的肚子,小兵丁看见了自己的鞋!

    天杀的!为了配合昂贵袍子,特意穿的崭新黑面白底福字双梁鞋!换短打时,他记得把文士巾拽下来,可是忘了换鞋!现在这新鞋子已经布满白龙山的灰、践满白龙山的泥,彻底毁了!

    这都是谁害的?小兵丁瞪着囚车中两个人犯,挎着刚发下来还没用过的朴刀,真想拿这两个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