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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兵有狼性(上)求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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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市中,侥幸活下来的商人们也都在收拾行李,骂骂咧咧的表示,这辈子绝不再来这种邪门的鬼地方了。

    第七镇的官兵虎骄兵还能管住,毕竟官兵们还寄希望于朝廷来解决天火。而商人们没有军规约束,当然是马上就跑。天知道在朝廷出手之前,那鬼东西会不会再来一道圣旨?

    对于这些人,第七镇当然不会阻拦,宋征看着他们离开。实际上他心中本意,更想跟着这些人一起远远逃走,一想到那天火,他就有一种巨大的恐惧,总感觉这种恐惧并不是来自于圣旨,而是来自于天火本身!

    可是他跑了就是逃兵,洪武天朝会发下海捕文书,逃兵只有死路一条。

    封门的时候,他格外细致,将每一家店铺经营什么,大致有哪些货物全都查看一遍记在脑子里——他经历了道韵微澜之后,资质大副提升,最明显的作用之一,就是记忆力大增,近乎过目不忘。

    王九是伍中的包打听,这几天皇台堡内的各种消息已经传开,四个人都是从王九口中听到的:“总兵大人恐怕是干不长了,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他一定要承担责任的。

    现在都在传,奔雷营的雷光佐有可能接替他,雷家在朝中有人。而且据说雷将军是活下来的将领中,提升最大的,一团六烈波光,让他已经突破到了明见境!只不过他严令属下保密,可能有所谋划。

    士兵之中,天公营那个孟天九,摩云营的井川北,都是一口气点燃了十二枚大穴。奶娘的,想想就让人嫉妒……”

    孟天九和井川北就是军中常说的“强兵”,没什么家世背景,进入军中后才被发现极有天赋,修行速度远超常人,战力比得上四五个同级别的士兵。

    第七镇每年的营中大比,他俩是前三名的常客。

    要说心中没有一点不舒服是不可能的——宋征也不由得在想,这天道就是这么不公平,自己使用了一次道韵微澜,可是资质还是比不上人家。

    他暗自摇头。

    周寇趁着一个贴封条的机会,悄悄靠近他,避开了史乙低声道:“陈敬长那帮孙子最近好像躲起来了,我暗中找了几次,都没有发现他们的踪迹。”

    这个仇大家都记着呢,狼兵更讲究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宋征微微一点头:“地久天长,他们跑不掉的!”

    周寇明白他的态度就行了,交换了一个眼神,各自去继续任务。

    又封了几家门,宋征来到了一座大宅院门口。他忽有感应,疑惑的回头看了一眼:街对面萧索的一家茶棚里坐着两个人。

    两个人他都认识,或者说整个第七镇没有认不认识:孟天九和井川北。

    两位著名的强兵对坐在早已经空无一人的茶棚内,面前摆着两碗酒,淡然的喝着,似乎并没有看到宋征。

    宋征回过头来想了一下,继续着自己的任务,走进了院子。

    这是皇台堡最大的几家商行之一,主营灵符,他们从皇台堡附近收购荒兽莽虫一类的物资,运回洪武天朝换取灵符,在把灵符卖到皇台堡,中间利润巨大。

    院子整整四进,前面的商铺门脸一排十二间。

    宋征一直走到了最里面,将货物检查清楚,他从仓库出来一转身愣了一下,有两个人站在后面。紧跟着又从两侧的门洞中各自走出来一人,不怀好意的盯着他。

    房顶上有人轻佻的吹了一声口哨,宋征一抬头,有个家伙坐在屋顶上,得意洋洋的朝他咧嘴一笑,自信到凶狠:“别指望史乙他们,在他们赶来之前,我们能把你切成一百八十块。”

    其实从狼兵营里来说,宋征他们五个真的是良善之辈。眼前这五个人的混账和凶残程度,在狼兵营里能排进前三。

    半年前有个屠尽小村六十四口的大盗被分到了他们伍中,这个大盗连孩子和孕妇也不放过,甚至传说他破开了孕妇的肚子,生吃血河车以修炼魔功。

    可是三天之后,这家伙就被“淘汰”了,理由是他不够残忍。淘汰的结果当然只有一个:死!

    凶名往往也代表着实力。史乙他们伍在狼兵营中实力排名中等,但这五人的实力能排进前三!

    伍长闵熊文坐在屋顶上,朝几个手下示意了一下,四人渐渐围上来,确认宋征无路可逃。闵熊文这才跳了下来,他在宋征身边转了几圈,嘿嘿冷笑道:“老子还是没看出来,你们这几个软蛋,凭什么得到天火的青睐。拿出来吧。”

    他一伸手,宋征不明白:“什么?”

    “天火有两点灵光落入你的怀中,除了三烈波光,还有什么?”闵熊文冷森森的瞪着他:“你知道我们几个的脾气,学乖一点!”

    宋征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人找上来,不过这也是狼兵营的常态,这两年他已经经历了很多次。

    他看了周围一眼,在他的正前方,是燃穴十九枚的白田鼠,他胳膊上缠着一条咒文锁链,另外一只手提着一柄战锤。

    八年前他在江南廉州,一口气杀了一百零九个人,每一个人都是二十四岁的年轻男子,临死之前,他都会用这只战锤,将受害者的手指和脚趾一根一根的砸成肉泥。很多人在二十根指头全部被砸碎之前,就活活疼死了。

    后面是燃穴二十枚的滕魔焰,他自从十二岁修成了“炼心魔焰”之后,就一直在生活的古城之中随机杀人,炼化人心以增长修为。他最喜欢的“猎物”,是那些被负心汉抛弃的少女,认定得这样被深深伤过的心,提升修为的效果最好。

    直到四年之后才被发现,人们还难以相信,这个平日里看上去“乖巧寡言”的少年,竟然是个冷血的杀人魔王!

    他已经在狼兵营十年了,现在也不过二十六岁。他的双手上两柄长刀,是自己花钱打造的,看上去就像是两柄放大了的餐刀。

    左侧,是燃穴十八枚的女兵龟元子,她从小长得其丑无比,备受欺凌。长大以后心理扭曲阴暗,六年内先后拐骗掐死了城内十四个小孩,她最喜欢吃的,是小孩左手的小拇指,在孩子还活着的时候,生生从小孩的手上嚼下来!